怀个旧

     这次回家的第一周没有到处乱跑,在家整理了一下这么多年存下来的东西。原来我以前那么爱写日记。那种一笔一画写在本子上的,好几本。现在用电脑,反而不写了。

     再早一些的,找不到钥匙,或者太久远看了都不知所云。翻到2002年大学毕业前后写的,一阵阵感慨。那时候,热恋,毕业,找工作,一片混乱:

2002.5.11 晴 星期六

     难得的晴天,把所有湿的衣服都拿出去吹干了。把干了的衣服一件件折好,收好,有一种让人安静的感觉。

     又是一天没有学习,买了三张CD: Sammy 的《舍得》,阿mei的《如果还可以爱你》,莫文蔚的《[i]》。打了两个小时的羽毛球,和聪头,晨一起打完球吃饭,喝了5%的红葡萄酒。走回学校时,闻到了空气中夏天的味道,三三两两的人群,有一些六月毕业前的感觉......

 

2002.5.20 多云 星期一

     我们有越来越多多时间在一起,像三个死党。在我的感觉里,我们也真正地越来越亲近。

     .....

     抱了丫头去校门口买吃的,结果遇到他们俩买了宵夜回来。我想我们真的是有缘的,所以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差里都不错过,才能穿着一模一样的T恤招摇过市。

     可是,我害怕,快乐的东西总是不长久。

 

2002. 5.30 晴 星期四

     ......

     晚上猪叫我去唱歌,我不去。跟她们边说边弄插座,然后我被电流击中了。一种很麻很痛的感觉顺着手臂传了上来,下意识地甩手,几秒钟后终于甩掉了插头。再看我的手指,左拇指被烧焦了三处,很严重。我马上决定去医院。

     聪头被猪的电话吓到,跑下来,以为我被击晕了,结果看到我们三个蹲在地上笑。

     一群人说笑着去了医院。急诊外科的医生看了我的手指,表情很严肃,说很严重,让我观查一周,如果组织坏死我的手指就没了。那一刻我的心沉了下去。没有人再说笑。我开始明白《香子兰的天空》里的那句话:“最重要的就是生活中每一件小事。”

     ......

 

elf
2008年12月31日 11:58pm
昆明,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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