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行的意义(一)

   自从我不吸取教训地再次玩起长距离后,旅行的机会就突然多了起来。在不同的城市间辗转,在或长或短的路途上独行,多了,就有了去想,去体会的时间。在机场的人群中匆忙穿梭,那短暂的在skybus上的几分钟停留里,常常想起陈绮贞的《旅行的意义》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

   “勉强说出你为我寄出的每一封信,都是你离开的原因,你离开我,就是旅行的意义”

   当然的,我们旅行,很多时候,确是为了“离开”,一如你那年夏天的远走,还有我4年前的高飞.....但是旅行一定还有着其他的意义让我们回来又离开,回来又离开......

离开

   10年前考上省外的大学,要离开父母独自生活完全没让我害怕或者紧张,我太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巢试飞。带上了几乎所有的家当(我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)由父母护航到南京。身边很多新生在父母要离开时红了眼睛,只有我,推着他们离开,等不及想要体验我全新的生活。在外生活半年后,才开始知道家的好。回家过年,吃老妈做的菜,见老朋友,逛熟得不能再熟的街,最后总是心不甘情不愿地上火车。大学4年我就是不肯把“回宿舍”说成“回家”。我一直把那4年看成长途旅行。

   旅行,是为了离开;离开,是为了回来。

  

    4年前,再次长途旅行。换个国度,换个文化。每日都是学习,实验,考试的生活,让我对这个环境有了条件反射。城市的道路,学校建筑物的样子,系里面走廊上的味道......都让我感到压力。我于是常常想要跑到其他的城市去,因为只有离开这里的一切,才能真正地休息。5月回家,我本来脆弱的胃却在每日的辛辣,咖啡和酒的轰炸下安然无恙渡过一个月。回到这里的第一天,还在飞机上,它就开始脆弱了。接下来的一周,必须每天吃抑制胃酸分泌的药。我这才明白,原来不是我的胃太脆弱,是这个环境给了它太大的压力。

   于是我平时拼命干活,一有机会就和老板告假出逃。旅行真的是为了“离开”。

 

新人 新事

   我喜新不厌旧,极度贪婪。生活里想尽办法,既要有“旧”又要有“新”。游泳,羽毛球,攀岩,瑜珈,拍照,看鸟,西班牙语......每一样都是为了有“新”而不断被加入我生活的。J & B去得太熟悉了,就要和朋友遍城搜寻新的咖啡店;除非是我太累了,每次攀岩一定有爬了又爬的旧路线和试了又试的新路线......当一个居住的城市已经没有太多“新鲜”可发掘的时候,旅行,迫在眉睫。

    

 

   换个州就换种风景。看过了南部的高原,就开始期待东部的海洋;体验了峡谷的壮观,就开始想念流水的细致;叉角羚的跳跃,鳄鱼的毛骨悚然,还有海牛(manatee)憨厚的可爱(我叫它“胖虫虫”)......我都不想错过。 不同的环境就有不同的玩法。靠山就爬山,近水就玩水,生命美好啊!!!

  

  

   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    新的地方认识新的人。在一个城市待得够久的人,都多少粘染了那个城市的习性,“一方水土养一方人”是再贴切不过的了。谦虚诚恳与骄傲张扬,憨厚老实与聪明伶俐,热情喧闹与温和宁静,很难说我更喜欢哪一个。在熟悉里自主嚣张,牙尖嘴利多了,在陌生里被人主导,静观别人的唇枪舌战,也是一种新鲜的乐趣。

 

艳遇?

   艳遇不包括在“新人 新事”里面。毕竟称的上“艳”遇的,实在曲指可数。得是平均以上的相貌吧,得有点交流吧,得遇见了又各自回归轨道吧.....

   07年夏天,去加拿大的魁北克(Quebec)开会一周。每天的会议从早到晚,也一样要找了机会在魁北克的古城偷闲。一个人拿个相机在街上乱逛,很多店,很多街都被我拍了又拍。最后一天的下午已经没什么会了,于是又一个人去了在古城下面的Lower Town。延着这里走下去就是:

  

    那是我第一次走到下面去,心里有了要去遇见新鲜的兴奋。刚下完这一堆楼梯,就看到一家叫 Verrerie La Mailloche 的玻璃工坊,里面可以看玻璃制品的制作过程。我付了钱进去,却发现工匠正在做的那个瓶子已经快要完工了,于是拿起相机狂拍。

  

    咔喳声让工匠抬头看了我这边一眼。我这才注意到,那其实是个很帅的男生。等他做完,我转身看店里的成品,其他游客陆续走掉,就剩下我一个时,再回头,遇见了他的眼睛,我们相视一笑。他转身拿起工具,从熔炉弄出一团原料,为我又表演了一次。

  

  

   把新的瓶子放进冷却箱,他走过来和我聊天。他以为我是为了那时候到魁北克访问的克林顿而去的,我笑笑摇头。听说我是中国来的,他居然用他只是OK的英语夸我英语说得好......买了纪念品后,我和他道别,继续我一个人的游荡。 把Lower Town都转了一圈后,走回那通往上面的楼梯,我忍不住又转近了那家店,向他要了邮箱,说要寄照片给他。打消了其他想法,再次道别。

  

   在阶梯上回头,被眼前的景色所吸引,我于是抬起相机拍起来。耳边有人说"Are you following me?",我惊呀地再次看到那双笑眼。我抬了抬眉毛,“No, you are following me......you are behind me"。原来他住在上面的城里,我们一路聊着天走了上去。经过一条小路,他告诉我那小路的尽头转角就是他家,有着让他可以喝着啤酒看着海的阳台。但是他依然在我身边走着,陪我走过了一个又一个路口,终于,在那条街最后的小岔口,他停了下来,和我道别。我说我明天就要走了,很高兴认识他。他点头。在我转身后,他叫住我,问我的名字。气氛突然有点尴尬,大家面对面地笑着,却一时找不到话说。我于是先开口说了再见。然后我们,就各自消失在人群里了。

   那晚,和同事出来吃晚饭。我妆扮了自己,希望在某个街角再遇见他,或者是他告诉我的那个广场上的音乐会的人群中.....那样的话,我们可能会在这条美丽的街散步,或者坐在古老的城墙聊天,或者......但是我没有,没有再遇见他。只是任这一面之缘为我的旅行划上遗憾却完美的句号。

 

 

   艳遇,美不在“艳”而在“遇”。当你在纽约机场的混乱里找不到登机口而烦燥时,怎会料到这样一个陌生人竟会给你的旅行意想不到的快乐?!

(待续......)

 

elf
2008年08月28日夜
LBB

 

 

Comments

rui said…
就说嘛,你怎么会老老实实呆着呢。
葱头 said…
这篇文章质量比较高。:)帅哥只是问个名字而已,为什么不说?笨。发现妖小姐的背阔肌很有一套啊,游泳游出来的?居然还有军训时候的照片,而且竟然能选到二食堂作背景,很有水准...妖小姐阿知道,二食堂二楼的艳遇机会,当年那是多的一米。
葱头 said…
要游成这样。http://http://www.facebook.com/pages/Stephanie-Rice/23917998736
葱头 said…
其他的也不差。不过这篇在感情丰富的同时更保持了淡定的风度,恭喜妖小姐达到了另一个境界。不过你竟然这样评价我广博而深邃的欣赏水平,我很气愤,决定先去炒盘茄子,啃个狮子头,再去听两遍娃娃。
Ross said…
有空出去走走增廣見聞一下是挺好,不過別忘了回家啊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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